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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 全险就是“所有险种”?买车险小心两个陷阱  
 
[2008-06-30] [作者: 通讯员 成思晚 ] [来源: 绍兴网—绍兴晚报 ] [AUTO18 中国汽车交易网]
 

    新车车主,往往不能清醒地认识到各种车辆险种的区别,总是在这样和那样的选择中迷失方向。怎样配制保险才能让自己的爱车“一路无忧”?除了听取保险销售人员的建议,和老车主多攀谈也是不错的方式。笔者特意邀请了几位业内人士向读者介绍一些经验之谈。

    不可迷信“全险”

    在你买车险的时候,会经常听到销售人员向你推荐“全险”。有些第一次投保车险的人,很容易以为“全险”就是“所有险种”。实际上全险只是一种口语化的简称,目前保险行业并没有规范化的关于全险的定义。消费者在投保车险时应认真核准自己到底投保了哪些具体险种。投保时可以根据自身所面临风险的不同,合理选择投保方案,需要哪方面的保护可以增加购买哪方面的保障。据了解,一般情况下新车主购买的保障相对全面,除了国家规定的交强险外,车损险、第三者责任险、盗抢险、车上人员责任险、玻璃单独破碎险、车身划痕损失险、不计免赔特约条款等基本保障的保险都会购买,另外有的车主还会附加购买一些发动机特别损失险、新增设备损失险等。

    超额投保并不能超额获赔

    有些车主希望提高车辆损失险的保额,10万元买的车,却要投保20万元的车辆损失保险。本以为多保就能多赔,最终却不能如愿。据悉,根据《保险法》规定,保险金额超过保险价值的,超过的部分无效。所以,超额投保并不代表可以获得更多赔偿,反而会增加保险费支出。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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